武陵文旅公司擬尋找鄉村振興消費幫扶及相關項目戰略合作單位共謀鄉村振興發展,現對戰略合作單位進行公開征集,內容與要求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一)項目名稱:鄉村振興消費幫扶及相關項目戰略合作單位
(二)業主單位:重慶武陵文旅融合發展有限公司
(三)項目內容:
1.基本情況
武陵文旅推廣中心(武陵之窗)位于重慶市渝中區中山四路89號8棟11樓(周公館旁廣場下),展館打造面積約1812㎡,是在重慶市委宣傳部、重慶市文化和旅游發展委員指導下,由黔江、涪陵、武隆、豐都、忠縣、石柱、秀山、酉陽、彭水、南川、墊江等區縣人民政府和重慶武陵文旅融合發展有限公司共同打造的集展示推廣、交流洽談、信息咨詢、互動體驗、數據采集等功能為一體的武陵山文旅公共服務平臺和對外展示窗口。
2.合作內容
武陵文旅推廣中心鄉村振興消費幫扶及相關項目的策劃、運營及實施;
武陵文旅推廣中心鄉村旅游項目的策劃及實施;
武陵文旅推廣中心文創、助農、土特產等相關產品的品牌推廣、市場策劃、銷售渠道建設等工作;
其他應屬于合作范疇的工作。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一)基本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注冊的企(事)業法人單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主要管理人從事鄉村振興消費幫扶相關工作不低于2年。
(二)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體參數條件
1.實繳注冊資本不低于500萬元;
2.從業三大體系認證齊全(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
(四)優先(加分)選項
1.自有倉儲及配送體系的企業;
2.擁有社會責任管理體系證書認證的企業;
3.屬于國家認定的應急保障企業;
4.屬于國家認定的重點人群(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殘疾人、返鄉農民工等)創業企業。
注: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應征。若行業及主管部門若頒布或更新規定,以最新規定為最終解釋。
三、申請文件內容及報送
線上遞交:按照應征文件格式要求于2025年1月7日00時00分發送至郵箱:369810306@qq.com。
線下遞交;按照應征文件格式要求于2025年1月7日09時30分前遞交到重慶武陵文旅推廣中心(武陵之窗)辦公室;聯系人:楊老師,聯系電話:15826090731。
四、談判方式
征集人組建的談判小組于2025年1月7日9時30分與申請人進行具體內容談判,根據現場報道順序依次進行談判。
談判地點:武陵文旅推廣中心(重慶市渝中區中山四路89號8幢11-1)
根據申請人資質和服務內容等綜合評判,根據得分高低依次推薦中選候選人。
序號 | 評分因素 | 分值 | 評分標準 |
1 | 資質條件評分(30%) | 30分 | 滿足“二、供應商資格要求(一)(二)(三)”的得20分;滿足“二、供應商資格要求(四)”中任何一項條款的得10分。 |
2 | 服務內容評分(70%) | 70分 | 企業業績、服務質量、持續服務能力等方面進行整體評估。 |
五、確定中選方式
若申請人數量唯一,經征集人確認后,確定為中選人;若申請人數量不唯一,經征集人確認后,確定第一中選候選人為中選人。排名第一的中選候選人放棄中選、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實存在影響中選結果的違法行為等情形,不符合中選條件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中選候選人名單排序依次確定其他中選候選人為中選人。征集人有權根據項目實際情況決定最終是否實施該項目或改變實施計劃,且有權根據情況變化取消或延遲與中選候選人簽訂合同,征集人不向申請人進行任何承諾。
六、其他事宜
(一)本合作非購買服務項目,無基本合作費用,具體情況通過綜合考察評分時面議;
(二)征集結束后,征集結論不發布通知書或公告,結論僅作為征集人擬邀請合作單位的參考依據。
附件:應征文件格式